根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和廳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和駐廳紀檢組監督責任的意見》,現就落實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提出如下分工意見。
1、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對全集團黨風廉政建設主題責任落實負全面領導責任,集團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負主要領導責任,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分管集團業務一并推進。集團各基層黨支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支部書記認真履行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支部委員按照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推動本支部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加強對本支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向分管領導和集團黨委、紀委報告情況。
2、著力健全源頭防范機制。深化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實績效預算管理要求,開展對部門工作活動及預算項目的績效評價。進一步增強財務透明度,推進預算公開,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機制,對預決算公開過程中反映出的問題,認真抓好整改。
3、規范權力運行。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推進各部、子公司建立內控制度體系,著力完善日常監控、風險管理、績效管理等運行監控體系。嚴格財務會計管理,認真貫徹新會計制度,加強財會人員培訓;繼續完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管理等制度;加強對單位資產出借出租、處置收入管理,實行資產配置預算前審核,杜絕擅自處置資產、轉移收入等問題發生,確保資金規范使用。
4、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按照省委“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部署,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發生嚴重違紀問題的,嚴肅問責。對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問題,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對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對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對招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問題,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專項清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懲不貸。
5、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完善制度機制,切實維護紀律嚴肅性。把政治紀律擺在首位,教育黨員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看齊,向黨的路線方針看齊,向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看齊。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請示報告等制度,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廉政一票否決制,嚴肅查處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的行為。加強對《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及《河北省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十不準”》等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反制度的“破窗行為”。
6、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開展“四個一”活動(觀看一部廉政教育警示片,參觀一個廉政教育基地,組織一次廉政讀書活動,開展一次警示教育),積極宣傳集團內部先進典型,營造干凈干事、風清氣正的濃厚氛圍。
7、切實強化黨內監督。堅持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嚴格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健全對一把手的監督制度,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制度。推進監督常態化,對子公司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遵守財經紀律等方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8、扎實開展作風整頓。根據《河北省財政廳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對照省委“八破八立”要求,深入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通過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和查處為官不為的反面典型。深入開展“兩個責任”問責實施年活動,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嚴格追究責任。
9、扎實開展“兩學一做”活動。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尊崇黨章、遵守黨規,深入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引導干部向善向上,切實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
10.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加大培訓力度,通過舉辦或參加紀檢監察培訓班,加強綜合業務學習,提高履職能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設性、創新性的對策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帶頭學習黨章黨規,帶頭遵規守紀,帶頭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