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國家、省政府及省國資委部分政策法規的不斷修訂完善和集團事業發展需要,為集團“十三五”發展提供有力保障,5月19日,韓繼普副總經理主持召開集團制度修訂工作專題會議,研究修訂、完善、廢止、新建集團各項制度工作。
會議首先對前一時期集團制度梳理匯總情況進行了總結,重申了集團制度修訂完善的時間節點和工作實施方案。韓繼普副總經理對集團制度修訂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
韓總要求,一要落實責任。集團各部、子公司一把手要切實肩負起制度修訂第一責任人責任,及時、準確、高質量地組織完成修訂涉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對于制度修訂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和子公司,要追究第一責任人責任。二要落實時間。各部、子公司要準確把握制度修訂工作的時間節點,按照工作方案節點要求推動工作開展。6月20日之前完成各項制度的具體制定、修訂工作。三要落實內容。各部、子公司要召開部內專題會議落實本單位規章制度修訂的具體內容,落實好制度起草具體安排,對制度內容進行詳細、反復論證,確保制度內容能夠具體管用、豐富完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強。要準確把握各項制度之間的相互聯系和統一,強化工作協同性,防止出現漏項缺項。四要協調溝通。在制度修訂過程中,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要眼睛向下、身子下沉、重心下移,及時與各部、子公司就制度修訂過程中的各種問題進行積極交流和溝通,真正把各部、子公司有關制度修訂方面的工作難點、真知灼見收集和整理上來,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針對集團的各業務板塊、各項事務的制度修訂問題做好綜合協調和答疑解惑。
韓總最后強調,各部、子公司要高度重視制度修訂工作,把制度修訂工作同巡視整改工作有機結合,確保此次修訂后的完備制度體系成為集團今后一個時期的制度遵循和行為規范,為集團“十三五”發展提供堅強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