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信托公司主要為企業生命周期中最成熟的一個階段提供簡單融資服務,究其本質是“高收益私募債”,但現在這一業務模式已難以為繼,開展“真股權”投資業務已成為信托公司轉型的重要方向。
但由“債”向“股”,信托公司和信托從業人員將面臨以下重大挑戰:一、要介入到房地產、基礎設施以外的消費、醫療、文化、新能源、新金融等更廣泛的陌生行業領域,需要做的功課很多;二、所服務的企業從“高大上”的成熟期企業到處于不同生命發展周期的企業,特別是介入早期企業意味著更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三、沒有價值可量的足值抵押品的保護,風險更難識別、計量和緩釋;四、項目存續時間一般都在三年以上,這一方面會增加不確定性和風險,另一方面對習慣了銷售兩年以內產品的信托公司營銷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監管理念、法規、政策的轉變需要時間。
由“債”向“股”信托公司應該怎么做?
一、公司整體業務理念的轉變。信托公司應該認識到,隨著市場利率下行,純粹做債從成本上來說是拼不過銀行的,只有股債結合或者以股為主才有出路。一方面,債仍然可以做,但應該服務于做股,即便用債的形式投某些項目也應該是為了獲取其股權,才能獲得最大的風險收益比;另一方面,好的股權投資也可以當債來做,如果在消費、金融等剛性需求比較大的行業中選一些確定性比較強的公司來投,風險并不會比做債要大,回報則是相對確定的。
二、風控理念和方式的轉變。對于真股權投資的產品,信托公司要打破“剛性兌付”思想,只要公司勤勉的履行了盡職調查、信息披露、項目管理、選擇合格投資者的責任,應堅持買者自負;同時,對于股權投資,有必要設一個團隊每天對所有交易對手進行輿情監測,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動向更要及時監測,才能在任何風險點出現的時候第一時間處理。
三、業務和風控條線必須跨界“混搭”。除法律、財務、金融背景的人士外,團隊成員要由更多具有豐富閱歷和企業管理經驗的產業界人士構成,例如如果要對房地產做股權投資,團隊中就要有來自房企的人才,才能真正把控從拿地到銷售整個流程的風險。
四、“做熟不做生”和“先易后難”,信托公司要充分發揮集團協同優勢,圍繞股東、控股公司、兄弟公司產業鏈的上下游,尋找合適的項目介入;同時遵循“先易后難”的原則,最初可以用類FOF的形式來投,從LP到Co-GP再到GP,最終培養起自身的管理團隊和主動管理能力;
五、“傍大款”,圍繞大型上市公司、行業領先的產業公司的上下游,利用其對產業和企業及團隊的熟悉,與其合作設立并購基金,合作方還可以為基金提供并購退出通道。雖然做并購首要的是防范風險,但只要打通了上下游,即便出現風險的時候,也有可能在垃圾資產中找到黃金。
六、充分發揮信托公司在資金募集等債務融資領域的優勢,結合股權投資、夾層融資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服務,提高客戶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