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河北境外上市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與河北優化木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化木業”)簽訂《借款協議書》及《協議書》(系《系借款協議書》的補充協議,以本協議書為準),出借5000萬元人民幣給優化木業,期限兩年,按年息5%季結息。該筆款項于2016年7月22日全額轉入優化木業賬戶。2016年9月30日,上述合同項下借款主體變更為河北優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林科技”),合同其他約定條款不變。
2018年2月9日,基金公司收到優林科技歸還的《借款協議書》及《協議書》合同項下全部本息,合同履行完畢。
是次,與優林科技的合作歷程非常順利,該公司從無欠息情況發生,是一家重信譽講誠信的企業,與公司的業務對接人員形成了良好的互動關系。期待與優林科技下一次的合作!